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办好副省级城市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充分发挥中央党校与地方党校两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扩大校际和院际的交流合作,提高校院教学科研整体水平,近日,市委党校与中央党校(国家行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副院长陈曙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沈红屹、副校长郑湘娟、孙琼欢以及哲学教研部主任任春晓等出席签署仪式。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15年,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决策咨询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特别指出“中央批准中央党校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就是坚持党校姓‘马’姓‘共’之举。”宁波市委党校是第一个与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地方党校,双方就教学科研资政交流、青年师资培养、课题调研互通等方面达成了广泛的合作意向。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为市委党校在教研选题、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师资配备等提供全方位指导;选派专家学者作为导师实施一对一结对辅导,培养市委党校青年教师;选派教师为市委党校开设部分前沿或紧缺课程;定期到市委党校举办理论研讨会、学术论坛和专题报告会;借助挂靠管理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为市委党校在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内参选送等方面提供帮助。市委党校则利用宁波的独特优势和地方党校的丰富资源,在设立合作课题、项目调研基地等方面为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上的保障。
双方还就下一步开展具体合作项目,特别是就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副书记薛伟江、科研秘书黄锟教授、办公室主任陈先胜参加了座谈会。